2018年12月17日下午,市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分别由市院政治处主任林丽芬同志就《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作辅导、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向东同志就《刑事诉讼法》修改作辅导,共有685名检察人员聆听辅导,会议由政治处主任林丽芬同志主持。
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辅导中,林主任深入浅出地讲述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的基本情况、组织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和结合东莞检察实际贯彻落实组织法的要求等三个问题,其中,重点针对组织法修改的11个内容进行了新旧条文的对照讲解,详细梳理分析了条文修改的意义和内涵,明确了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要求。最后,对贯彻落实“两法”提出抓好对修改后“两法”的学习、加强执法理念、法律监督理念的培育、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精装修”、强化人员分类管理等意见。
向检在《刑事诉讼法》的辅导中,结合自己从检经历,据实循引法律发展依据,深入阐述了为什么要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四个方面的必要性,在讲解修改了哪些条文时,重点围绕五个方面的内容展开,有分析,有解读,法理与实务相结合,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在讲到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时,提出三点工作建议:
学习好新的规定,出台更细的操作规定,保障刑事诉讼法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要协调监察委、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做好工作对接;
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知识储备。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机构设置,配备适应该项工作的检察官,速裁程序办案组或者部门设置,量刑知识学习等; 解决好统一业务系统的权限配置、文书模版,学会通过系统办理新业务。
最后,林主任再次强调,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会后,全体检察人员一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部法律修改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贯彻实施两法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二要加强与纪委监委、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衔接机制,共同实施好修改后的法律。三要不折不扣履行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切实将各项规定落实到检察办案中,正确对接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民事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各项新的制度设计,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