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军人军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避免遭受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质量与成效,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军人军属国家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动员会,来向东检察长、陈少钢副检察长、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温颂钧局长、袁子健副局长及两级检察院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强组织保障、拓宽救助渠道、创新工作措施,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4件55人,发放救助金126.0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1.7%、19.6%和20.1%,救助人数和发放金额均位于全省前列。
随后,会议就2019年全市开展深入推进军人军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具体措施等五个方面作出了部署:明确把军人军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确定为今年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重点,以实现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工作经常化、规模化、规范化作为工作目标,对内加大军人军属司法救助线索的发现和移送力度,对外积极沟通相关职能单位助力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动军人军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陈少钢副检察长对专项工作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责任
要求两级检察院领导要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办理军人军属司法救助案;
二是明确目标,内外联动
加强检察院内设部门救助线索的发掘与移送,对外加强与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职能单位的沟通与衔接,与之建立协助配合与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借力民政、妇联、医院、法援等职能单位探索多元救助,推动军人军属救助工作顺畅、快捷开展;
三是注重宣传,扩大救助效果
对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与成效做到及时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展现检察机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与职能担当。
最后,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署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确立了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协作关系,对检察院救助军人军属的范围与条件、救助线索的移送、办案结果的反馈、相互协助的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均作出了详细规定与程序指引。通过联签文件,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搭建了信息互通与相互协助的平台,为及时向遭受不法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致使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提供国家司法救助,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