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沈丙友处长一行到东莞市检察院召开片区座谈会,就拟制定的《广东省公诉部门关于实施新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我市及深圳、中山等地公诉部门的意见,深圳、中山及我市两级院公诉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省院公诉一处何雄伟副处长主持。座谈会主要围绕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庭前会议制度、同步录音录像审查、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证人出庭作证等工作进行探讨交流,并对《指导意见(试行)》的价值取向、实务操作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何雄伟副处长主持会议
座谈会现场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沈丙友处长讲话
市检察院鲁罡副检察长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