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宏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宏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魏宏广利用担任中共珠海市委副书记、阳江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阳江市委书记、中共湛江市委书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并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