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随疫情形势变化明显,诉讼监督整体推进有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3048人,同比下降35.34%,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8770人,同比下降40.38%,不捕率为16.92%,同比减少1.18个百分点。第二季度逮捕24254人,环比(和第一季度相比)上升29.05%。
共决定起诉72116人,同比下降7.78%;决定不起诉10286人,同比上升36.84%,不起诉率为12.46%,同比增加3.69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决定起诉37375人,环比上升7.58%。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333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8.5%。上半年除2月份受疫情影响适用率为69.9%外,其余月份适用率均在77%以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3901人,占起诉数的5.41%,同比增加2.82个百分点。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165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390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86.01%,较总体刑事犯罪高2.93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1578人。经审查,决定起诉992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94.57%,较总体刑事犯罪高7.91个百分点。随着疫情形势好转,这类犯罪案件也呈现了下降趋势,第二季度逮捕619人、起诉603人,环比分别下降19.71%、上升55.01%。
从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以诈骗罪和非法狩猎罪为主,诈骗罪起诉675人,占68.04%;非法狩猎罪61人,占6.15%;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59人,占5.95%;妨害公务罪36人,占3.63%;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2人,占3.2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0人,占2.02%。六罪合占89.01%。
同时,积极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至6月,共受理审查起诉19人,起诉6人,不起诉3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 立案监督。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242件,同比上升62.5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58件,占监督数的69.08%,同比增加8.61个百分点。第二季度监督立案(撤案)582件,环比上升110.87%。
2. 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48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489人,同比分别下降57.37%、49.79%。第二季度纠正漏捕漏诉合计524人,环比上升26.88%。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46件次,同比上升15.41%,已纠正412件次,监督采纳率为63.78%,同比减少13.49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纠正430件次,环比上升99.07%。
4. 刑事抗诉。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07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审结125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86件,占审结总数的68.8%,同比减少7.6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抗诉47件,环比下降17.54%。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7件次,同比上升285.71%,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9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70.37%,同比增加41.8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纠正16件次,环比上升45.45%。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29人,同比上升447.34%;同期已纠正966人,占提出数的93.88%,同比增加68.35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纠正864人,环比上升423.6%。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6件,同比下降13.13%;同期已纠正66件,占提出数的76.74%,同比减少36.3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纠正74件,环比上升516.7%。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7人,同比上升57.47%;同期已纠正97件,占提出数的70.8%,同比减少24.6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纠正120人,环比上升605.9%。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41件,同比上升51.85%;同期已纠正29件,占提出数的70.73%,同比减少29.2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纠正38件,环比上升1166.7%。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6人,同比上升73.33%。第二季度立案23人,环比上升666.7%。
二、民事检察主要数据环比上升
(一)民事检察案件受理情况
2020年1至6月,民事检察受理数为3236件,同比上升1.83%。
(二)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79件,同比下降28.83%,法院同期审结80件,再审改变46件,占审结数的57.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8件,同比上升56.76%,法院同期采纳2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36.21%。第二季度提出抗诉32件,环比下降31.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件,环比上升32%。
(三)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件,同比下降18.92%。法院同期采纳19件,占提出数的63.33%,同比增加14.68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检察建议16件,环比上升14.3%。
(四)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9件,同比下降36.88%。法院同期采纳64件,占提出数的71.91%,同比减少35.73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检察建议52件,环比上升40.5%。
三、行政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
(一)行政检察案件受理情况
2020年1至6月,行政检察受理数为3633件,同比上升638.41%。
(二)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84件,同比上升28.51%,审结197件,同比上升18.67%。
(三)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1件为去年积存案件)。
(四)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7件,同比上升1067.86%。法院同期采纳209件,占同期提出数的63.91%。第二季度提出检察建议146件,环比上升131.7%。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环比上升
(一)立案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31件。其中,民事类立案444件,占立案总数的16.88%;行政类立案2187件,占立案总数的83.12%。第二季度立案1574件,环比上升48.9%。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923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365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8.98%;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558件,占81.02%。第二季度开展诉前程序1172件,环比上升56.1%。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230件,占比最高,为63.96%,同比增加25.99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82件,占19.86%,同比减少36.38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07件,占10.76%,同比增加7.96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件,占0.57%,同比减少1.56个百分点;办理“等”外领域93件,占4.84%,同比增加4.04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55件,同比上升27.05%,占立案数的5.89%,同比增加3.22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54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9.35%;行政公益诉讼1件,占0.65%。第二季度提起公益诉讼109件,环比上升137%。
上半年,法院作出民事公益诉讼一审裁判98件,判决支持96件,占裁判案件的97.96%。
(四)办案效果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湿地、草原、水域328.3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932.48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70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18.84万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834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平稳发展,法治宣传受众人数上升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16人,同比下降30.22%,不捕550人,不捕率为24.2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7.35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批准逮捕1028人,环比上升49.4%。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498人,同比下降14.22%。第二季度批准逮捕1505人,环比上升51.6%。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786人,同比下降13.22%,不起诉487人,不起诉率21.43%,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8.9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决定起诉928人,环比上升8.2%。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653人,同比下降4.02%。第二季度决定起诉1425人,环比上升16%。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0年1至6月,开展社会调查379次,同比下降2.07%,第二季度开展社会调查249次,环比上升91.5%。开展法治巡讲48次,同比下降72.6%,受众人数1005万余人,同比上升826.6%;开展法治讲座66次,同比下降78.4%,受众人数50万余人,同比上升180.5%。
六、信访数量降幅收窄,司法救助工作环比上升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0131件,同比下降38.49%,第二季度接收4968件,环比下降3.8%;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98件,同比上升13.74%,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206件,同比下降4.63%,第二季度决定给予赔偿99件,环比下降7.5%;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02件,同比持平,实际救助人数234人,同比下降24.03%,第二季度实际救助158人,环比上升107.9%。
七、扫黑除恶有序推进,服务发展成效显着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27人,同比下降76.41%;决定起诉2194人,同比下降34.09%。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94人、决定起诉1325人,环比分别上升18.3%、52.5%。
上半年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5人,起诉20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530人、起诉1166人。第二季度批准逮捕267人、起诉631人,环比分别上升1.52%、17.9%;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批准逮捕93人、起诉185人。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5人、起诉18人。对59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54.42万元,第二季度开展救助38人,环比上升81%。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944人、起诉1540人,同比分别下降22.5%、上升4.55%,第二季度批准逮捕515人、起诉785人,环比分别上升20%、4%。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228件,占总数的63.86%,同比增加25.89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55件,环比上升59.6%。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531人,同比下降33.12%,起诉1067人,同比上升23.68%,第二季度逮捕239人、起诉607人,环比分别下降18.2%、上升29.4%;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
八、院领导办案结构优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数量环比上升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532件,同比下降17.6%,第二季度办理7577件,环比上升52.92%。各级院检察长办理679件,占5.42%;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1853件,占94.58%,同比增加2.77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0565件,占84.31%,同比减少3.36个百分点;民事、行政检察类547件,占4.36%,同比增加2.45个百分点;公益诉讼检察类772件,占6.16%,同比减少2.27个百分点;案件管理类648件,占5.17%,同比增加3.18个百分点。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81人次,第二季度121人次,环比上升1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