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365直播是什么_线上365bet开户_bat365在哪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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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10-26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增加,办案质效平稳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315人,同比下降6.5%;不捕34701人,同比上升90.9%,不捕率为30.9%,同比增加13.1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20895人,同比上升6.6%;决定不起诉23474人,同比上升31.9%,不起诉率为16.3%,同比增加2.7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27386人,同比上升42.52%;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16120人,同比下降5.72%;排在第三位的是开设赌场罪8072人,同比上升14.56%;排在第四位的是诈骗罪7766人,同比下降16.26%;排在第五位的是故意伤害罪6139人,同比下降1.76%。
          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418人。其中人数较多的罪名有:袭警罪328人,高空抛物罪28人,危险作业罪28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12人,催收非法债务罪 8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99%;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91427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85130人,占提出总数的93.11%,同比增加41.2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2828件,同比上升18.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008件,占监督数的71.0%,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56件,同比上升28.6%,已纠正782件,监督采纳率53.7%。
          3. 刑事抗诉。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30件,同比上升14.1%;法院同期审结256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 181件,占审结总数的70.7%,同比增加3.6个百分点。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1件次,同比下降13.9%;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8件,占提出纠正数的58.1%。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317人,同比上升51.6%;同期已纠正4188人,纠正率97.0%,同比增加19.0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106件,同比上升10.8倍;同期已纠正9957件,纠正率89.7%,同比增加31.1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241人,同比上升4.6倍;同期已纠正3948人,纠正率93.1%,同比增加30.7个百分点。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4618件,同比上升4.1倍;同期已纠正3992件,纠正率86.4%,同比增加15.8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53人,同比上升2.1倍;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人,去年同期为1人。
          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较多的有:滥用职权罪47人,玩忽职守罪43人,徇私枉法罪29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20人,四罪合计占90.8%。
          二、民事检察办案数量增加,监督质量整体向好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285件,同比上升46.9%。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53件,同比上升36.6%,法院同期审结96件,再审改变81件,占审结数的84.4%,同比增加20.5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20件,同比上升1.5倍,法院同期采纳207件,占同期提出数的49.3%,同比增加20.1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19件,同比上升7.4倍。法院同期采纳78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85.4%,同比增加40.5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72件,同比上升8.4倍。法院同期采纳110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44.6%,同比减少4.5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42件,同比上升3.2倍;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468件,同比上升10.4倍;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7件,同比上升41.7%。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610件,同比上升1.5倍,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79件,同比上升86%。
          三、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开展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41件,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9件,同比上升5.3倍;法院同期裁定再审5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7件,同比上升23.3倍。法院同期采纳32件,占提出数的33.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27件,同比上升67.5%。法院同期采纳1416件,占提出数的82.0%,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2021年1至9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43件,其中涉及5年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2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加大
          (一)立案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36件,同比上升60.9%。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027件,占立案总数的13.2%,同比增加6.9 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6809件,占立案总数的76.8%,同比减少6.9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6437件,同比上升82.3%。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86件,同比上升13.9%,占同期立案数的4.9%,同比减少2.1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83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9%,同比减少0.4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3件,占1%,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4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45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判决支持347件,占裁判案件的100%,同比持平。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推进,特殊制度进一步落实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120人,同比上升0.2%;不捕2370人,不捕率为43.2%,同比增加16.8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2.3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435人,同比下降3.6%。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020人,不起诉1294人,不起诉率30%,同比增加9.1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3.7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13人,同比上升81.9%,占审结数的11.4%,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647人,同比上升1.8%。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8次,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7828次,同比上升1.4倍;开展法治巡讲314次,同比上升2.8倍。
          六、办理侵害知识产权类案件力度加大,数量上升
          (一)刑事检察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618人,同比上升18.8%;起诉2042人,同比上升26.1%,不起诉179人,不起诉率8.1%,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
          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1057人和702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86.1%。
          (二)民事检察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83件,去年同期9件。案件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共计为266件,占总数的94.0%;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的7件,占2.5%。
          七、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数量下降,司法救助工作持续推进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57645件,同比上升33.5%;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01件,同比下降34.1%,审查后决定给予刑事赔偿252件,同比下降39.6%。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1313人,同比上升73.7%,发放救助金2396.0万元,同比上升97.5%。
          八、黑恶犯罪案件办理工作进入常态化,非公经济保护手段更加丰富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黑恶犯罪536人,决定起诉1052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9人,起诉24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764人,同比下降31.6%;起诉1203人,同比下降27.1%。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提出抗诉11件,同比上升57.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同比上升2.6倍;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0件,同比上升29%;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8件,同比下降0.8 %;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生效提出抗诉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件。
          九、院领导以上率下,办案数量增加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4196件,同比上升8.6%。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653件,占6.8%,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2540件,占93.2%,同比减少1.3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8068件,占74.7%;民事、行政检察类2110件,占8.7%;公益诉讼检察类3848件,占15.9%;其他类170件,占0.7%。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53人次,同比下降35.1%。检察长列席5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20.9%;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0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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