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98万人,同比下降50%;不捕4.07万人,同比上升16.72%,不捕率50.96%,同比增加20.05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9.22万人,同比下降23.69%;决定不起诉2.57万人,同比上升9.34%,不诉率21.8%,同比增加5.51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6%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4199件,同比上升35.6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892件,占监督数的92.69%,同比增加21.93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271件次,同比上升1.67倍;已纠正4215件次,监督采纳率98.69%,同比增加7.31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310件,同比下降27.40%;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52件,占审结总数的67.56%,同比增加4.45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7件次,同比上升1.8倍;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57件,采纳率100%,同比增加10.71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978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78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6万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8920件。
(五) 办理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81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474件;提出监督意见368件,其中提出抗诉14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8件。抗诉改变率97.59%,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2.02%。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469件,法院同期采纳3302件,采纳率95.19%。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94件,法院同期采纳2235件,采纳率97.43%。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84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934件,同比上升52.12%,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626件,同比上升75.35%。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46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92件,法院采纳率近100%,同比大幅上升。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58件,法院采纳率近100%,同比大幅上升。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9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17件,同比上升61.85%。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592件,同比上升8.64%。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008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7584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6554件,同比上升1.11%。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82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四)办案效果。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66万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6262.42万元;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8882.49亩。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95人,不捕3377人,不捕率为66.58%,同比增加23.27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5.62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515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476人,不起诉1877人,不起诉率43.12%,同比增加12.9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1.32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387人,占审结数的31.19%,同比增加10.7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809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开展特殊预防,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社会调查1.81万次,同比上升2.71倍;开展法治巡讲354次,同比上升6.95%。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769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951人和567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85.81%。
(二)民事、行政检察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21件。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7.01万件,同比上升6.70 %;重复信访1.38万件,同比上升10.90%。受理刑事赔偿申请、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36.88%、27.88%。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1610件,同比上升1.44倍,发放救助金 3619.70 万元,同比上升47.05%。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77万件,同比上升12.38%。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687件,占9.7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50万件,占90.29%。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99万件,占72.26%;民事、行政检察类2664件,占9.63%;公益诉讼检察类4870件,占17.61%;案件管理类140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7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