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全省检察机关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真正做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非凡奋斗历程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是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学习党的历史、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领导广东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广东省内各类遗迹、遗址和纪念设施众多。第八检察部紧密结合办案工作,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3月下旬以来,第八检察部组成4个工作组,分赴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地区调研,重点调查了解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战役战斗的遗址和发生地,重要党史人物和革命先烈的故居(旧居)、活动地,以及革命历史类纪念馆、陈列馆、纪念园、纪念亭、烈士墓、陵园等纪念设施。经重点督导,今年全省1-3月共办理“红色文物资源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5件,诉前程序案件53件,已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第八检察部将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度结合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做好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运用的“大文章”,助力保障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增进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