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会议,总结内设机构改革以来的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任务,更好地服务“十四五”时期广东发展大局。此次会议是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召开的首次民事检察工作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玲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力服务双区建设和广东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为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提供更高质量的民事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落实七项工作任务:一是转变理念,真正落实精准监督和类案监督;二是搭建平台,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协调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制度,形成体系化的办案指引;四是聚焦案件,加强典型案例的办理、推荐和宣传;五是压实责任,明确三级院各自职能分工;六是为民司法,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七是内强素质,着力提升业务能力短板。
围绕如何有力推进各项工作,会议提出六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各项办案规范;二是精准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三是大力加强执行监督;四是强化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五是深挖虚假诉讼监督潜力;六是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会上,广州市检察院就提升民事监督质效、探索创新监督模式、实现各项民事检察工作均衡发展作了经验发言。江门市检察院、梅州兴宁市检察院围绕如何做好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介绍了经验做法。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基层院。省院第六检察部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市分院、县级院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和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