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我们就放心了!”近日,在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支持起诉系列案公开听证会上,一名预缴授课费却遭公司停业的消费者代表感慨说道。据悉,这是湛江市检察机关首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会现场
预缴授课费遭公司停业
为了子女教育,李某燕等7名消费者于2019年分别向某文化艺术公司购买了6000至20000元不等的授课课时。2020年7月,消费者收到通知,该公司即将停业,未使用的课时费将作退费处理。 2020年7月至8月期间,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微信中将应退款项与李某燕等消费者进行对账确认,承诺在7至14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截至2021年5月,李某燕等消费者多次联系协商,该公司仍未退还款项,消费者维权一度陷入僵局。
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
今年5月,李某燕等7名消费者向赤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受理案件后,赤坎区检察院主动联系湛江市消费者协会调查核实,明晰听证议题。 6月30日,赤坎区检察院就该系列案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湛江市消费者协会代表等人参加。会上,检察官通报了基本案情,充分听取消费者代表和听证员的意见。听证员表示:“涉案公司与消费者达成购买课时协议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授课义务。其单方面终止合同又拒绝退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较于经营者,处于弱势地位,我认为检察机关应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最终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应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帮助消费者维权
7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的规定,赤坎区检察院向赤坎区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赤坎区检察院将坚守“将矛盾化解贯穿始终”的初心,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注重后续跟踪,依法出席法庭支持起诉,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确保检察机关履职到位、诉讼顺利进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