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广东民事检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守为民初心,坚持能动司法,强化精准监督,全面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着力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高品质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八进”活动500多场,受众达70多万人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打击虚假诉讼、个人信息保护、高空抛物等专题短视频,点击率超8000万次,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向人民群众宣讲民法典
送民法典进企业
高规格建立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先后联签关于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文件,全方位构建民事检察监督框架体系。在省检察院示范指导下,市县两级检察院就正副卷调阅、虚假诉讼监督防范、专业类型案件法律监督等问题与同级法院进行积极磋商,形成联签文件,有力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检法两家座谈并联签民事诉讼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文件
高标准落实精准监督和类案监督。出台民法典新旧衔接、类案监督、执行监督等十余个办案指引,通过大数据检索研判类案裁判标准,提升监督精准度,监督质效持续向好。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民事抗诉案件1036件,抗诉再审改变率逐年走高。
高站位谋划多条线专项监督工作。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通过抗诉或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对1568件案件提出监督,有力维护诉讼诚信。开展违法公民代理、诉讼费应退未退违法等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5704件,法院采纳5640件,采纳率为98.88%,有力促进司法规范化。先后对民事非诉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等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7650件,法院采纳7500件,采纳率98.04%,有力促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高质量推动以“我管”促“都管”。出台全国省级检察院首个支持起诉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行政、妇联、消委会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支持外来务工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促进系统综合治理,结合专项监督、类案监督,对发现的社会治理风险和薄弱环节,向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提出了一批治理建议,做实监督的后半篇文章,把法律监督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积极培育挖掘宣传典型案例。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公众关注热点、社会治理难点,积极发现培育、征集编选和发布宣传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指导性案例,7件入选典型案例。加大了全省案例筛选编发工作力度,公开发布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和解5批39件典型案例,检察日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进行了专题报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法治引领和社会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