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努力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妨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三旧"改造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全年共批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251人,起诉6566人,同比分别上升19%和39.9%;查办行政执法机关、金融保险系统人员职务犯罪316人,同比上升2.6%。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对发生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积极服务和保障创新型广东建设。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省检察院召开了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珠三角九市检察长会议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交流会,研究建立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的力度,全年共批捕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57人,起诉614人,同比分别上升73.8%和59.1%。
积极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年共批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64人,起诉515人。查办国土、林业、环保等领域职务犯罪124人。探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成功起诉5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二、以创建平安亚运为载体,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创建平安亚运,省检察院制定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施细则》和《服务保障平安亚运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全力服务和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的成功顺利举办。
依法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加强督办和协调,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086人,起诉109359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555人,起诉471人;批捕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069人,起诉4044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41854人,起诉42481人。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广州、佛山、汕尾、东莞等亚运赛事承办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亚运维稳安保工作,为实现平安亚运作出了积极努力。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中情节轻微的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度从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和不起诉、不抗诉说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广东省检察机关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广东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认真开展“化矛盾、保平安、迎亚运”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活动和“迎亚运涉检信访专项排查百日行动”,全力做好案件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工作,没有发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和到省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检察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制度,全省各级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1247件2386人,妥善处理了集体访160批1782人。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全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836件2321人,其中依据刑事和解协议决定不起诉1009人,对140件民事申诉案件通过调解实现了息诉。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三级平台建设,省检察院派出督导组对四个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广泛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坚持办案分析制度,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改进管理的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提高管理水平。
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社区服刑人员谈话、约见制度,推进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积极延伸基层法律监督触角,全省共设立派出检察室224个、检察工作联络站和联系点1322个,充分发挥其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作用。
三、以建设惩防体系为重点,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设惩防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突出查办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62件1712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4.5%,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09人,厅级干部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省检察院加强对查办重大案件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依法查处了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共查处行贿犯罪案件284件317人,同比分别上升22.9%和24.8%。继续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深化涉农职务犯罪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668件710人,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36件422人,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案件401件450人。加强追逃和案件协查工作,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3人,协助外省检察机关查办案件2706件。
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力度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9件401人,同比分别上升18.5%和27.7%,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共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案件130件135人;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73件88人;查办涉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20件20人。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侦查工作与预防工作的紧密衔接,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全年共开展预防咨询1907次,开展警示教育1843场次,提出预防建议763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28次。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举办粤港澳青少年反腐倡廉广告片创作比赛,组织我省150多所学校5000多名学生参赛,拓展三地反腐倡廉教育合作。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广东巡展,共有569个单位2万多人参观展览。积极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以重大基础设施、亚运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对政府投资的208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在全省推广河源仙塘镇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模式,推动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四、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完善诉讼监督机制。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明确了诉讼监督范围、强化监督手段、保障监督效果等内容,为我省诉讼监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司法厅制定《广东省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死亡处理办法》,规范在押人员死亡处理程序;与省法院联合制定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全面推进量刑建议工作,促进量刑规范化。
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2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5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04人、追加起诉90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1237人、不起诉273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4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01件。
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47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9件。对裁判正确的,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息诉罢访工作。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执行监督函等形式进行监督129件。积极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权益。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对7件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民事案件发出支持起诉检察建议书,均获法院采纳。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活动,全力排查和化解安全事故隐患;加大对牢头狱霸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监督监管场所在押人员死亡事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7439件,纠正提请不当案件170件。核查刑事案件诉讼期限47220件次,依法向办案单位提出纠正意见1295件次,清理久押不决案件147件333人。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
五、以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为关键,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深入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活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共向人大专题报告工作273次,走访人大代表5726人次。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6件代表建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均表示满意。邀请代表委员专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398次,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共377件420人,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15件,检察机关采纳的4件,对未采纳的及时向人民监督员作了说明。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继续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监督。大力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省检察院、19个市级检察院和70个基层检察院成立了案件管理部门,实行案件统一管理、实时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加强执法监督,已完成案件评查1539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执法薄弱环节,完善执法规范和制度。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开展督察活动981次,提出督察建议364条。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4件4人。
扎实推进阳光检务。省检察院在前两年推进阳光检务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检务告知、案件办理情况查询、公开审查、检察文书说理、检察工作通报、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和检察宣传八项制度。尤其是注重运用群众易懂的语言进行释法说理,采用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和服务岗位查询等形式方便群众查询案件,扎实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和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拓宽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全省共有18个市级检察院和100个基层检察院建立了检务公开大厅,132个检察院开通了案件网上查询或电话查询系统,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19次,有近5万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六、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突出抓好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立足检察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教育载体,以举行一次检察官集体宣誓仪式、举办一场检察职业道德警示教育报告会等"十个一"活动为抓手,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积极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切实加强监督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各级检察长监督的意见》,加强对各级检察长的监督和规范。积极推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制度,首次组织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到省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强化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检情况的监督。加强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培训,对73名市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新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轮训,提高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大干部协管力度,调整交流18名年富力强的同志到市级检察院领导岗位,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三年规划》,明确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具体目标和推进措施。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通过任职资格、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等方式培训全省检察干警7万多人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开展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反贪十大精品案件、优秀公诉人等评选,以赛促训,提升检察队伍实战技能。在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竞赛中,我省2名检察干警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
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固本强基,建立了体现基层检察工作特点的考评体系,引导基层检察院全面建设、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76亿元,努力解决基层经费不足问题。创新检察人员招录调剂模式,省检察院为全省19个基层检察院一次性调剂补录35人,欠发达地区检察机关招录难问题得到缓解。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63个集体和20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潘媚、杨斌等一批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省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有的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充分,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有些内部监督制度落实不够,队伍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四是检务保障和科技强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少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信息化和装备建设水平不高,制约了检察工作发展。我们将努力解决好这些问题。
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着力服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核心任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实现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第二,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科学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和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第三,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职能作用,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建议等工作,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
第四,着力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积极开展诉讼监督能力建设专项活动,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第五,着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准确把握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加强群众观点、群众感情教育,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六,着力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推进检察政务管理、执法办案管理、队伍管理机制改革,增强检察工作活力。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工作,促进阳光检务制度化、规范化。
第七,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基本素质、强化基层职能、完善基础保障,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做出应有的贡献!报告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