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2014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65直播是什么_线上365bet开户_bat365在哪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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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履行检察职责基本情况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和反腐倡廉的期待,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亲和力。

          ——坚持把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2201人,提起公诉128776人。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持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347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726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70人,厅级干部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7亿元。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共查处行贿犯罪嫌疑人487人。加大追逃力度,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5人,追缴赃款810万元。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66件、撤案210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31件,追加逮捕2949人,追加起诉155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7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72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8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904件。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05件,纠正脱管漏管罪犯515人。

          ——坚持把依法办案与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妥善处理群众涉法诉求。受理控告申诉20296件,重复信访量同比下降15%,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2013年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保障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一是着力服务保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制定实施13条服务保障措施,主动服务产业园区、新型城镇化、民生事业等建设,积极查办和预防重大建设项目中的职务犯罪。二是着力服务保障民生。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1994人。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0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39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生产销售地沟油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嫌疑人973人,起诉905人。三是着力服务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生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626人。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查找环境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积极提出整改和建章立制建议,促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四是着力营造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批捕走私、金融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7562人,起诉8304人。制定实施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促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广东,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严格落实省委创建平安广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更加注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毒、涉枪、两抢一盗等犯罪,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4123人,起诉14817人。对不构成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决定不批捕21193人、不起诉5891人。二是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共办理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1550件,对2812件民事申诉案件通过调解实现息诉。坚持事前抓防范、事中抓处置、事后抓修复,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审结刑事申诉案件1004件,提出抗诉11件,息诉910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案件157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39万元。三是更加注重发挥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雷霆扫毒等专项整治,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市场监管、专项资金拨付、公共安全等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向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552件,督促完善工作制度583项,其中省检察院提出的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完善住房改建资金申领管理等16条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附条件不起诉、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是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厅级干部查处数同比上升68.4%。省检察院完善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工作机制,通过交办、督办、指定异地办理等方式,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组织指挥和查办力度,依法查处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等大要案。坚决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村官299人,同比上升23.5%。二是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意见,突出办案重点,完善内部职能整合、外部协作等机制,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新进展。立案侦查重、特大案件198件,同比上升15.1%,查办国家和省下拨的涉及科技扶持、教育培训等专项资金使用渎职犯罪嫌疑人65人,查办司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150人,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嫌疑人20人。三是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指示精神,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共开展案例剖析2830个、预防咨询12099次,撰写专项预防报告3631份。推动责任单位落实防控措施,对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等1802个工程项目实行同步预防。全省各地建成警示教育基地119个,开展警示教育6127场次。大力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廉政准入,为招投标等单位提供查询155767次。省检察院和21个市级检察院全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省检察院分别召开国有大型企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座谈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预防,分析研究预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四)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重点,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不断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监督立案、撤案同比分别上升30.1%51.6%,纠正漏捕、漏诉同比分别上升24.8%2.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提出刑事抗诉同比分别上升239.2%14.8%。着力提升诉讼监督案件质量,建立刑事执法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广泛开展案件质量季度监测通报、捕后撤案、不起诉等典型案件逐案分析活动,得到高检院充分肯定。推动出台加强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意见,与行政执法机关共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运用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3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派员参加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案件6055件,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看守所监管执法教育整顿等活动,共清理罪犯5405人,纠正久押不决案件53269人,处理、防范并化解监管安全隐患816起。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完善民行检察案件办理规程,与法院健全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法协同化解矛盾等机制,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力度,确保修改后民诉法统一正确实施。针对修改后民诉法实施不服法院再审裁判民事申诉案件大量集中到检察机关的新情况,完善民行案件受理范围、案件审查、分流、文书送达等规范,加强接访和办案人员力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的权利。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民事类控告、申诉7920件,同比上升40.2%。探索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共督促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758件、支持起诉1204件。三是抓好新增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培训力度,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细化新增监督职责操作规程,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社会危险性证明、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共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79人次,被采纳226人次,因非法证据排除不予逮捕49人,不起诉6人。更加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对应当讯问的犯罪嫌疑人全部予以讯问,听取律师意见2258件。强化对命案、死刑、超期羁押等案件的法律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五)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持续不断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和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省检察院深入基层召开72场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制定实施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20条意见和加强作风建设8项公开承诺。着力整治一些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处理群众诉求方式简单、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在改进接访工作、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接受外部监督等方面制定或修改51项制度。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形象。二是突出抓好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程,搭建教育培训基层行青年检察官岗位实务培训等平台,采取检察官教检察官和案例式、互动式教学方法,提高干警实务能力。省检察院共组织培训班77期、轮训干警89826人次,全省有17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国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决定》,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努力培育检察队伍的精气神。三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领导素能培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组织5个市级院检察长到省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对市级院开展新一轮巡视,强化对各级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四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落实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将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15个欠发达地区的检察院。依托177个镇街检察室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犯罪预防、矛盾化解、群众帮扶等工作,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全面整合信息资源,改造扩容检察专线网、局域网和视频会议系统,加大应用力度,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深圳福田、珠海横琴新区、佛山顺德等基层检察院探索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等改革,强化司法属性,优化检察职权配置。铁路运输两级检察院移交地方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顺利开展。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广州天河、珠海香洲等10个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监督措施,确保自身公正廉洁执法。一是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加强新闻发布、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检察微博等工作,开展不起诉、不抗诉等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活动,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将广东省检察院透明度列为全国省级检察院第一名。二是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圆满完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试点工作,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平台,提升了全省检察机关整体执法效能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中心职能,加强对办案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提供了广东第一手经验。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296件职务犯罪案件实施监督。严格落实廉洁从检规定,集中整治违规使用警车、公务用车等,开展检务督察1991次,提出督察建议630条,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14人。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观摩公诉人出庭等形式,虚心听取意见。1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诉讼监督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省检察院专题报告了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提出落实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2013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促进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步伐推进较慢,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更多法律监督职责,破解案多人少等难题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四是少数干警仍然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应以更加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三、2014年工作安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部署,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2014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积极服务我省改革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着力保障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实施,着力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坚持对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同等保护和服务。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

          第二,扎实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等严重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部署打击侵害农民权益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环节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三,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主动出击,有案必查,继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查办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查办规划调整、招标投标、质量监管等重点环节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探索符合城镇化建设实际情况和职务犯罪特点的犯罪控制机制。立足职能,健全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等预防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四,加大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大监督力度,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立案监督专项工作;健全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错案防止等机制,加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

          第五,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检察改革。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妨碍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试点,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第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紧紧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增强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要求,振奋精神,忠诚履职,开拓创新,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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