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新颁布民法典的学习,提升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专业能力,6月24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业务学习活动,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鲁晓明做专题授课。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相关院领导出席业务学习,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的全体干警与办公室部分同志共同参与。
活动现场
在题为“民法典解读的四个维度”的授课中,鲁晓明教授从体系化维度、权益动态保护维度、民商交融维度、时代需要与发展维度等四个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解读,重点讲解了绿色原则、自力救济规则等民法基本原则以及各分编的重要新增规定,如担保物权、人格权、居住权、业主议事规则、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等等。鲁晓明教授的授课既体现了深厚的民商事法律理论,又紧密联系立法和司法的工作实际,对于检察干警学习掌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内容、重大意义、实施要求等都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鲁晓明教授
当前,广东省检察机关切实把对民法典的学习培训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把学习民法典融入日常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通过学习小组、专题研讨、案例研判、互联网公开课、中检网培训等多种方式,调动检察干警的学习热情,掀起一轮学法典、懂法典、用法典热潮。同时,广东省检察机关把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看作是做强广东检察、提高监督质效的重要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指示,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司法办案当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监督重点,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检察工作;将民法典的实施与当前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地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