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5年,广东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顺应数字化时代变革,全面深化数字检察建设,着力加强广东检察大数据建设,逐步实现从信息化向数字化转型,以大数据战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实构筑数据基础
按照最高检的总体规划部署,积极推进数字检察“五个融合”。广东检察大数据中心作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建成的省级院大数据中心之一,在数字检察建设中发挥关键枢纽作用,为全省检察机关提供充足的存储和算力资源。持续深化检察机关网络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实现检察网络对全省检察机关所有办公地点的全覆盖。强化网络安全建设,落实自主可控要求,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日常和重大节点网络安全24小时值班备勤和定期巡查,全面筑牢网络安全基石。
广东检察大数据中心于2017年10月投入使用
广泛汇聚数据资源
依托广东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整合内外数据资源,强化数据治理,构建规范化、体系化“广东检察大数据资源库”。完成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版本的上线应用,实现全省检察机关办案系统从1.0到2.0的整体换代升级,汇集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类案件信息的“内部数据池”。积极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依托政法机关网上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不断积聚“政法数据池”。全面推广应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检察机关与“数字政府”平台互通、数据融通共用,依托检察履职,拓展采集行政执法案件等信息形成“政务数据池”。
大数据中心监控台演示
全面应用数据价值
深入挖掘数据“富矿”,全面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应用,实现从“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的深度转型变革,大力提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等法律监督质效。研发“另案处理监督模型”,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发现纠正应立案而不立案等违法情形;研发“行政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有效解决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线索来源不足、监督碎片化、监督系统性不足等问题;研发虚假诉讼监督模型,从民事判决数据中碰撞分析虚假诉讼线索;研发公益诉讼全流程一体化监督模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调查核实等方面的作用。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和全国竞赛,推动优秀监督模型全省共建共用,实现监督模型效能最大化。
大数据资源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