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我省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会议由副检察长谭玲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波、来向东出席会议,案管、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和第一、二、三、四、九检察部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两级检察院相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会上,来向东通报全省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情况。林贻影对全省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林贻影强调,要把握新的形势要求,切实转变观念,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深刻领会降低审前羁押率的重要意义,站在当前犯罪结构变化、侦查能力提升的新形势下把握降低审前羁押率的现实可行性,站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下认识降低审前羁押率的现实必然性。
林贻影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迅速行动,以积极有为的态度,结合各地实际,不断拓展思路,以过失、轻刑和未成年犯罪案件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降低审前羁押率。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常见多发犯罪和涉众型犯罪的不捕、不诉标准,细化社会危险性审查标准,健全办案考核机制,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完善非羁押诉讼保障措施、社会支持体系、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等配套机制;要加强宣传引导,获取社会支持;要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与举措。
林贻影还强调,降低审前羁押率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省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尤其是“一把手”要充分发挥作用,亲自抓,带头干,做到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把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向全院干警明确传递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一线检察官。各试点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突出本地特色,为我省降低审前羁押率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优势,省院发挥主导作用,市分院发挥主抓作用,区县院发挥主办作用,上下齐心,确保降低审前羁押率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强化系统思维,处理好降低审前羁押率与保障办案质量、放权与监督、降低审前羁押率与其他专项工作等几个关系,坚持质量与质效并存,全面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