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出总体部署。
《方案》强调,全体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把十九大各项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根据《方案》安排,省检察院将按照传达学习、专题学习讨论和抓落实促发展三个阶段,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互相交流结合等形式,通过专家辅导、专题宣讲、集中研讨、座谈会、读书会、“微党课”、“微课堂”、“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等内容丰富、触动内心、喜闻乐见的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到层层推进,层层压紧,全员覆盖,学深学透。
《方案》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结合起来。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突出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等战略,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要不断完善检察监督格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更加鲜明;要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健全各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做好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和线索移交等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更加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加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继续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投入平安广东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方案》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落实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结合起来,省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检察长郑红通知作为第一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认真学、扎实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机关党委要对各党支部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督,各党支部书记要作为支部学习第一责任人,带动全体检察干警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