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9日至21日,“4.19”网络诈骗案在连州市法院连续三天开庭审理。该案是50多名被告人涉众型案件,由于开庭时间长,辩护人员众多,为了顺利保障本院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在院领导的部署下,进行了为期3天的保护公诉人出庭的任务。
开庭前,召开法警大队工作部署,主管领导梁贤波副检察长要求:一是严格要求法警大队干警人、位、体“三到位”;二是做到高度重视此次保护公诉人任务,充当公诉人“保护神”,全力配合、保障公诉活动安全。
本次保护公诉人任务,由于公诉人员多,被告人众多,其旁听人员也多,且法院与检察院一墙之隔,法警大队长吴秋伟针对以上特点,对本次任务进行了具体的警力分工布置:首先大队长亲自带领两名法警在公诉人员途中与庭审中进行全程保护;另外检察院内两名法警随时备勤,以防本院安全与处置突发事件。
最后“4.19”网络诈骗案经过三天时间审理结束,没有出现意外与突发事件,法警大队圆满的完成了本次保护公诉人任务,彰显了法警大队贯彻执行“三个安全”准则的决心,为我院检察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