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清新区院对1.28系列盗窃耕牛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沈某春、沈某林、沈某路等八人伙同毛某山(已逮捕)、唐某某(已刑拘)等人,以连南同乡为纽带,在清远市清新区、阳山县、连南县和韶关龙归等地大肆作案,时分时合盗窃耕牛14头,价值金额十万余元,然后将牛低价卖给犯罪嫌疑人黄某波、唐某等人牟取非法利益。该团伙成员作案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且成员分工明确,踩点、偷牛、装车、运输一条龙作案,不仅给当地农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受害农户的春耕生产。
据侦查机关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还涉嫌其他多宗盗窃耕牛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