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白某泉漠视交通安全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行车途中竟然在等待红绿灯时睡着,亲身饰演了一次“马路杀手”。
2015年5月3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白某泉与几位好友畅饮六、七两自酿药材酒后,想到府前路离家只有几公里路程,估计不会被交警查处,于是不顾醉意朦胧,独自驾驶一辆粤RXXXX5雪佛兰小轿车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美林宏景新城门前往其位于八片村的租住处,行至府前路与笔架路交汇处等红绿灯时,因醉意上涌忍不住在驾驶位上睡着。根据调取的监控录像看到,犯罪嫌疑人白某泉驾驶的小轿车长时间停在红绿灯处,导致来往车辆要绕道行驶,给该路口造成混乱。执勤民警赶赴现场,发现白某泉仍扒睡在驾驶位,在多次拍打车窗和前挡风玻璃叫唤白某泉未果后,民警担心车内人员有生命危险,马上呼叫救护车,同时组织人员砸开小轿车的后座车窗,打开车门营救司机。民警发现车内的白某泉有浓烈酒味,神志不清醒,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5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随即,民警将白某泉带至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抽取血样进行鉴定。经广东清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检验,犯罪嫌疑人白某泉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260.47mg/100ml,符合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醉酒驾驶国家标准。本院已对犯罪嫌疑人白某泉以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白某泉对自己醉酒驾车的犯罪行为表示十分后悔,也意识到醉驾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现查处的危险驾驶案件,涉案人员往往抱有侥幸心理,低估酒精给驾驶者带来的影响,最终酿成恶果。所幸本案犯罪嫌疑人白某泉没造成交通事故,但白某泉称其家庭经济拮据,而自己又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此事发生后,给自己和整个家庭蒙上一道阴影。希望道路上的驾驶者以此案为戒,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莫贪一时之便而触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