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蔓延,为有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院建立了与公安和法院的协调机制,对该类型实施快捕快诉,呈现出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如我院今年起诉的张某等5人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2016年2月下旬到4月中上旬期间,被告人张某纠集鲁某琴、喻某、孙某、李某等人,先后在湖北省襄阳市和考昌县,通过在互联网发布申请办理信用卡的虚假信息,套取被诈骗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然后通过冒充北京中联信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员工以及银行经理等身份,通过手机拨打电话给被诈骗对象,以代办信用卡要先支付资料费、支付代办佣金、验证还款能力等为由,骗取被害人支付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的金额到指定银行帐户。该团伙利用上述方式,诈骗肖艾生等30名被害人共计219950元人民币。2016年3月11日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报案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我院公诉科根据电信诈骗案件的规律特点,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包括通过电信运营商和金融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对涉案通信网进行排查、阻断工作,引导公安如何根据犯罪手段的变化有效收集证据等。该案经过不足5个月的时间已经成功侦破,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研究案情,在短短的10天时间就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为更好地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蔓延,需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积极作为,加强与公安、法院、电信、银行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对这一类型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要快捕快诉;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应做好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同时要严厉打击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破坏公用信息设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电信诈骗的“黑色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