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某犯强奸罪被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审维持原判。看到二份判决,这是法律的声音,终于为被害人及家人伸张正义,我心理多少感到一丝安慰。每年都要办很多的案件,为什么一件普通强奸案会如此反映。让思绪往回走吧。
在公诉科工作,每天任务就是办案,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我们接到案件就认真地审查材料,确定是否达到起诉标准,达到起诉标准就起诉,达不到就不起诉。长期从事这一工作,人变得机器,眼中没有个人情感,只有冷冰冰的法律。可一件普通案件却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在2017年间,我接到苏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时,开始自己也没有特别留意,认为又是一件普通强奸案。但当我拿起卷宗认真地阅卷,才知这不是一件普通强奸案,是一件未成年人受到性侵案,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被遭踏,心理很不是滋味,久久不能平静,无法用语言表达。但还是让自己回到案件来,回到一个检察官的角色来审查此案。该案证据比较单薄,直接证据只有被害人的陈述被苏某某性侵,客观证据几乎没有,苏某某一直否认强奸、猥亵被害人,只承认用手机拍了几张裸照,后来删了,特别是缺少核心证据DNA鉴定。摆在面前是一件看似简单却棘手的案件,主要证据仅有被害人的陈述,苏某某又不承认,就是一件一比一的案子,该采信谁讲的,办案子要抛弃个人感情色彩,要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法做出判断罪与非罪。现有证据起诉对承办人来说要冒一定好险,因为证据较单薄,且采信被害人陈述还是苏某某的辩解会得出相反结果。如果放弃起诉,对承办人来说是一点风险都没有,但可能会放纵犯罪,对被害人及家属会造成二次伤害,有损法律的尊严,自己也无言见江东父老,而且内心确信被害人讲了真话,苏某某讲了假话。但怎么才能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越是遇到困难时越是考验检察官的智慧和能力,经过反复阅卷,认真地思考,听取侦查员的意见,开拓思路,不要仅仅盯在直接证据,多从间接证据入手,挖掘有价值的证据,将平时看似没有价值的材料充分利用起来,又补强相关证据,终于形成一条证据链,达到起诉标准,虽然是一件零口供的案件,但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送进监狱。
当听到正义的判决的一刻,被害人的父亲对我说了句:谢谢。我听了既震撼又惭愧,自己只是依法完成本职工作,却得这样声音,内心也感到安慰,终于用法律之剑惩恶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