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传达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对清远检察工作批示精神学习讨论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富添主持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何富添检察长传达了7月28日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昭举对清远检察工作作出批示的内容,他强调,市委主要领导对我市检察工作作出的批示,既是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强有力支持,也是对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做好工作的有力鞭策,全体干警要以此为契机,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充分履职尽责,继续为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何富添检察长提出了四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护航清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围绕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平安清远建设三项攻坚任务,区委“四个清新”建设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努力为清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坚持系统观念,强化一体化、专业化、数字化思维,推进“四检融合”“三查并举”,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抓紧抓实抓严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