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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检察工作统筹部署,具体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清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感悟思想伟力 汲取奋进精神

          (一)观看直播原文学。我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收看了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检察干警们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检察精神。

          (二)领导带头示范学。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学习贯彻宣传措施。坚持“学”字当先,在学以致用上见实效,坚持“干”字在前,以更高站位扛起检查履职担当,坚持“民”字为要,以全面充分履职成效回应人民新期盼,坚持“严”字托底,以更大力度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三)专题研讨深入学。与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单位共学、各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检察干警开展学习,各部门开展学习研讨等方式,全面系统学、反复深入学、结合实际学。通过围绕报告金句、聚焦二十大报告提法、数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方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四)线上线下延伸学。充分利用工作网及时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学习资料开展线上学习,并号召干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学习强国等线上渠道深入学习贯彻。同时,通过在工作网发布党的十大特辑、设立专题栏目展示干警心得体会选编等方式,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喜迎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市检“强政治 转作风”百日专项活动以及区委“执行力建设年”,以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证清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原文学习等形式,坚定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源头活水。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0次,各支部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各10次。

          三、坚持政治引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推进法治建设

          (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今年以来,党组召开6次会议听取相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中心组开展20次专题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握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检察长积极推动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一是结合送法“六进”宣传活动、等主题活动先后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工作、平安建设等主题宣传活动22场次,检察长带头走进百村万户进行法治宣传,打通普法工作连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抓牢抓实法治副校长普法宣讲工作。检察长作为法治副校长为学生送上法治课,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及法治意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场,开展法治宣讲7场,创新开展“法伴成长·护航青春”2022年青少年普法云课堂直播活动,覆盖师生6万人,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收集法治绘画120幅,组织线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场。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平安清新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五大行动”,立足检察职能,护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235件355人,批准逮捕112件145人,不批准逮捕122件204人,不捕率为58.45%。共受理审查起诉391件575人,提起公诉288件388人,决定不起诉75件78人,不诉率为16.32%。

          依法严惩涉黑恶犯罪。继续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依法惩治涉黑恶犯罪,严格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把每一件涉黑恶案件都办成铁案,今年以来,共起诉涉黑恶案件1件1人。

          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2022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件12人,批准逮捕4件6人,不捕1件6人;共受理审查起诉19件56人。起诉6件38人,不诉12件13人。依法打击了杨某、陈某源等31人涉嫌非法采矿案等一批非法采矿等破坏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守护了祖国的绿水青山。

          推进企业合规经营。今年以来,我院坚持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案件中深入挖掘企业合规案源,开展企业合规案件1件,为我市深推企业合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如办理的全市首宗企业合规案——J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理过程中,我院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给予涉罪企业合规整改机会,积极引导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全程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合规计划,不定期检查涉案企业整改情况。为确保合规整改成效,我院创新“合规+听证”的模式对J企业的合规整改工作进行多方听证评议,就J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考察验收,并依法对J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不起诉处理,有效帮助了涉案企业“祛病症”,引导涉案企业“走正道”,让企业真正“活下去”“强起来”,实现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精准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积极部署开展对法院民事执行违法终本专项监督。通过向法院调阅2017至2020年家庭婚姻家庭扶养费纠纷执行案件清单,我院依职权受理64件,在充分调查及论证的基础上,发出检察建议64件。如办理的对清新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监督(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法院在被执行人有相关参保险种及有稳定的收入情况下,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经审查,我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恢复本案的执行。清新区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并恢复执行,最终有效维护了抚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案件化解,注重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在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过程中,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彻办案的始终,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加强多方协同联动,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努力解决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我院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3件。在今年5月,我院联合清新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联调办公室”,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凝聚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衔接工作合力,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

          积极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整治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主动出击、担当作为,以类案监督扩大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案力度。如办理的清新区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怠于履职(消防安全)行政违法监督系列案中,检察长亲自带头办案,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风险排查”全力服务中心大局,通过深入实地走访、现场检查、召开座谈等形式,对全区八个乡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情形进行全覆盖深入排查,对排查的47处重点场所进行立案审查并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进行了落实整改,共同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体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综合效果。

          (五)“政治引领+服务大局”,进一步服务保障“四个清新”建设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引领,主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地方工作大局,聚焦人民关切的热点问题,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为“四个清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禾云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积存量巨大的问题,我院主动介入,监督与支持并重,帮助区城综局认真开展整改,对改善内部处理工艺、购置应急处理设备、增加外运处理渠道、修建调节池、开展覆膜整改工程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经过区城综局不懈的努力,渗滤液由四万多吨已控制在几千吨的合理范围内并得到了上级环保和城综部门的认可。又如我院积极开展涉税领域国有财产保护专项工作,先后开展耕地占用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专项监督工作,区税务局根据我院提供的案件线索,依法追缴税款合共205万元。

          (五)“数字赋能+主动创新”,进一步助推办案规模走入“快车道”

          为破解案件监督难的问题,我院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在全院部署开展大数据检察工作,强化“大数据”意识,整理盘活手中的数据,为公益诉讼检察发展插上“数字”的翅膀。结合实际,主动创新,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 ,精准发现监督线索,大大提高了线索成案率,办案数量得以快速持续增长。如我院联合广州军事检察院办理全市首宗军人权益保护案件过程中,通过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个别旅游景点没有全面落实对军人的优待措施。经分析研判,该情形不是个别现象,有需要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以精准发现线索。我院在调取区内旅游景点、公立医院和汽车客运站清单和近年来信访、投诉的信访件以及美团、携程等APP上的购票优惠信息进行碰撞分析,筛查出线索4条,经进一步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对行业内的相关企业未全面落实军人优待措施监管不力,遂立案调查,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磋商会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整改措施。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全面排查,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责令1家汽车客运站、 3家公立医院、9个旅游景点完善对军人的优待措施。今年1-10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3件,同比上升200%,办案规模创自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的新高。

          (六)“精准监督+类案治理”,进一步促进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办案质效的稳步提升,我院成立了“捕、诉、监、治” 一体化办案模式的生态检察室,专门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坚持系统思维,从个案精准监督向类案治理拓展,实现了“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效果。今年3月,区第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票决选出“保护古树名木,强化文化传承”作为2022年清新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我院紧紧围绕党委人大工作重点,以一条新闻报道入手,从区林业局对一棵古树疏于监管导致树木倾倒的个案监督开始,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从全区在册的495棵古树名木中筛选出可能存在管理不到位的50条线索,经进一步现场调查发现问题,向区林业局、区城综局、各镇政府等10个单位发出监督建议,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的排查,落实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延伸社会治理效果,我院与区林长办签订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林长+检察长”的工作机制,凝聚共同保护我区林业资源的合力,促林业局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试行)》。

          (七)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强化外部监督机制

          深入推进检察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确保执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广泛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共开展公开听证287件次,强化示范引领,落实领导带头推进听证工作。同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夯实合力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对我院拟监督意见进行评议。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会14人次对52件案件进行评议监督。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作,先后召开案件协调会12次,共同研究证据固定、打击源头、生态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的具体对策。

          (八)完善化解矛盾机制,畅通群众诉求通道

          依法严惩网络犯罪。依托“网络检察室”,依法严惩网络跨境赌博、网络传销、网络诈骗及“两卡”案件,竭力维护网络安全秩序。今年以来,共审查逮捕涉网络犯罪案件15件42人,批准逮捕6件12人,不捕9件30人,共审查起诉涉网络犯罪案件18件37人,提起公诉15件34人。办理了高某新等人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刘某华等人利用网络婚恋APP诈骗案、刘某贤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促进追赃挽损3万多元,有力遏制了电信网络犯罪及关联犯罪的高发蔓延势头,全力斩断网络犯罪的利益链条,取得了明显成效。

          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群众信访106件,其中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89件,均做到应回尽回,7天内程序性回复率达100%。建立台账逐案跟踪督办,协调督促业务部门做好结案答复和化解息诉工作,通过采取公开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检察长接访工作,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促进案结事了上下功夫。规范开展检察长接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落实首访领导办案制度,并通过采取公开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让领导干部从“幕后”走向了“窗前”,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检察长接访工作,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促进案结事了上下功夫。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38件,均得到有效化解。

          (九)丰富普法多元形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5月下旬,我院以多种形式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二是探索“线上+线下”双轨并进宣传新矩阵。“线上”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原创策划“党的二十大特辑”“普法小剧场”“清新检韵”等栏目,立体化展示重大活动、法治宣传、检察文化工作亮点及成果,及时采编、推送信息4693条,获上级采用转发75条,切实传导法治力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线下”通过《法治日报》《清远日报》等纸质媒体刊发检察信息12篇。三是创新“检察+视频”多向齐发宣传新模式。精研覃思锤炼一批批有新意、有特色、有温度的宣传精品,为检察宣传事业增光添彩。组织拍摄原创短视频《花钱就能快速获得核酸检测报告?假的!》等视频28个,其中获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展播13个。四是拓宽新闻宣传渠道,广泛建立“清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检察联络群”“清新图市检察文化交流群”,扩大检察宣传“朋友圈”,提升清新检察知晓度和影响力。五是构建新媒体宣传新模式。依托微信、微博、南方+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及时采编、审核、推送检察信息1000多条。自导自演自拍的多个微视频获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展播。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一)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实现办案与保障人权统一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始终将保障人权摆在刑事办案的突出位置,在全面总结去年降低审前羁押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压降诉前羁押率。2022年以来,我院诉前羁押率为34.57%,较去年降低6.97个百分点,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坚持少捕少押。坚持“可捕可不捕的原则上一律不捕”原则,最大限度提升审查逮捕阶段不捕率,同时,由分管副检察长对批准逮捕案件统一把关,最大限度压降逮捕率。2022年以来不捕率为58.45%,同比提升16.07个百分点。其中,不捕案件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为61.27%,同比提升5.48个百分点,二是强化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真受理由辩护律师、嫌疑人家属等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深入审查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结合“提示单”制度,及时对捕后缴清赃款、赔偿和解且认罪认罚的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二)深化认罪认罚,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022年以来,我院立足社会治理全局,着力更新司法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主导作用,主动加强与其他办案机关的协同配合,规范有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做到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取得了较好成效。2022年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333件411人,适用率为88.77%,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88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0.2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0.23%。一是构建“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察长”四级说理机制,对不认罪认罚的嫌疑人逐级做好认罪认罚动员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工作格局。二是重视量刑规范,明确常态化确定型量刑建议的工作要求,督促检察官对常见罪名的往年量刑情况进行整理分析研究,促使检察官在量刑建议时做到同案同判、类案类判、量刑准确。三是重视检法沟通,保持法院的沟通联系,切实增进理解,争取支持,发挥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形成认罪认罚工作合力。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仍有不适应;围绕中心工作司法服务不到位,司法为民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牢;法律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监督机制仍需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思路

          一是着力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机制,建立一体化跨部门联合办案模式和业务统筹协作模式,不断推动四大检察业务相互贯通,形成合力。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沟通协调,提升法律监督整体质效。

          二是强化主动履职理念,加强诉讼活动监督。持续关注“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落实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抓好《民法典》贯彻执行,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落实。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

          二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把“少捕慎诉慎押”落到实处。 主动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要主动提出检察建议。加强起诉裁量能力建设,准确规范适用存疑不起诉,用足用好相对不起诉,依法严格适用绝对不起诉,把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用活用好。

          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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