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我院检察长曾德波主持召开打击我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专题汇报会,研究讨论清新区山塘镇低地村委会不法分子违法倾倒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应对措施。分管副检察长、民行科、侦监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曾德波检察长分别听取民行科、侦监科关于清新区山塘镇低地村委会违法倾倒危险固体废物涉嫌污染环境案件的处理情况,并对该案件提出了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曾德波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发挥检察职能,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打好环境污染攻坚战的应尽职责,也是开展“岭南绿都·生态检察”专项工作的具体举措,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污染环境犯罪。一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和为民执法理念,切实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守护好我市“山水名城,岭南绿都”的高度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办好污染环境案。二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融合发挥批捕、起诉、监督职能作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领域立体化监督,打造检察监督新格局,做到精准监督。三是充分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能,对污染环境行为零容忍,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作为服务“山水名城·岭南绿都”的重要抓手。同时,要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四是注重实效,努力保护清新绿水青山。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监督修复并重,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的执法理念,持续完善和落实“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打造清新生态检察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