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清新区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了本区发生的一起重大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2018年3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明为赚取处理工业废物的费用,通过他人介绍安排司机分别到肇庆运输碱水,到东莞、江门、广州、佛山等地运输酸渣(黑色粘稠状物),到外地运输铜泥,随后通过犯罪嫌疑人黄某强联系清远市清新区臻味稻家屠宰有限公司的保安蔡某通负责为其开门,将100吨铜泥、60吨碱水和120吨酸渣倾倒在该公司厂区空地,并用泥土覆盖,造成6500平方米面积的土地受到严重污染。 2018年5月17日,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厂区内固体废物(黑色粘稠状物)进行了采样检测,报告显示,该固体废物具有腐蚀性的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截止到2018年6月7日,环境应急处置费已超过140万元。
清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获取线索后,迅速启动“生态检察”专项工作机制办理该案。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工作,由分管检察长亲自督办,听取汇报,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提前介入,多方联动。迅速派员到清远市清新区公安分局提前介入。听取案情汇报、参与现场勘查、查阅调查材料,于2018年6月13日就该案的证据收集特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对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完善证据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了侦查的效率和质量。三是从严从快,做实做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人加班加点审阅案卷,针对案件的疑点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充了相关证据,并进行了多次案件讨论,务求做到严审细查、准确定性、不枉不纵,在最短时间内批捕四名犯罪嫌疑人,有力地打击了污染环境犯罪活动。四是督促监管,严加防控。该院许庆坚副检察长与侦监科干警多次与清新区环保局局长温传勇、环保监察分局局长曾建平进行座谈,加强双方的沟通协作,通过“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达成共识。
近年来,清远市清新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岭南绿都·生态检察”专项工作的部署,始终坚守生态底线,强化司法保护责任担当,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实践,为守护好清远人民群众的绿水青山积极贡献检察力量。2017年至今,该院共批准逮捕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件17人。成功监督6宗涉嫌污染环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宗涉嫌污染环境案件。
此案的快速办理,是该院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岭南绿都·生态检察”专项工作部署又一举措,标志着该院保护环境安全的决心和力度,也是对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的誓言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