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自己写的,我想用写信的形式来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在阳山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一位大爷一边擦拭着额头上挂着的汗珠一边说道。
大爷在感谢信提到:他现已年逾70,多年前在追讨工资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且至今仍未讨到工资、未获得相应的赔偿,孤苦无依,生活十分困难。市、县两级检察院在了解他的困难后,积极为其办理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手续,在收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后,他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保障。
阳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彩霞亲自接待了大爷,看着这封“沉甸甸”的感谢信,陈彩霞副检察长亲切地对大爷说道:“向您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的为民举措,也是我们的工作职责,希望您照顾好身体,好好生活。”
近年来,阳山县检察院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始终贯彻“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应救尽救”的工作理念,主动加强内外联动协调配合,深入了解摸排案件线索,积极与上级检察机关开展上下联合救助,让国家司法救助有温度、有深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