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检察情况反映
(第57期)
(总第418期)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 签发人:王胜林
我院团支部荣获“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近年来,我院团支部在共青团阳山县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干警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服务大局扎实有力,团建工作有声有色,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5月,我院团支部荣获“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这是对我院团员干警在“2011年度清远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起点上团结拼搏、创新工作的充分肯定。
1、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关键作用。我院团支部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具有检察工作特色的团组织活动,在我院荣获“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广东省“三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等系列荣誉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一是积极投身检察工作大局。团员干警主要坚守在业务部门及核心岗位,他们立足职能,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地承担着繁重的工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的跨越发展。据统计,青年团员干警所办案件数占我院各类案件总数的80%以上,所查办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二是积极投身“三打两建”工作。2012年,团员干警主动加入“三打”队伍,共受理“三打”线索22条,线索办结率100%;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9件21人,案件消化率达到100%;深挖“保护伞”案件11人,涉案金额800多万元,占全县各职能部门查处“三类问题”“保护伞”人员的73.33%;主动参加“三打两建”举报宣传周活动,接受群众咨询800多人次。三是深入乡镇基层开展“送法进村”活动。深入全县13个乡镇167个村委(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活动330余次,到机关、企业、学校等部门上普法教育课100多学时。四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活动,探索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2、健全运行机制,营造创优氛围。我院团支部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各团支部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扬科学民主作风,使每一名团员都能积极参与到团的建设中来。年初拟订工作计划,完善团员花名册、团费收缴等各项制度建设;带领青年干警争先创优,建立健全各类活动台账和工作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做好年度考核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使干警们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勇争先、团结互助的精神风貌。
3、狠抓思想教育,构筑精神支柱。积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政治理论,关注国家重大时事。认真组织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演讲活动。以“学习雷锋月”为契机,多次到七拱镇开展“党带团”,下基层、学雷锋、扶贫双到“三结合”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团员干警到敬老院为老人送温暖,下基层与当地干部进行座谈,深入帮扶点为扶贫新项目实地考察,弘扬雷锋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职务犯罪举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4、创新活动方式,助推团员成长。我院团支部,紧紧依靠党组织,采取党建带团建的方式,举办新老检察官座谈会、聘请资深检察官为团支部顾问,通过检察论坛、座谈会等形式向团员青年讲述阳山检察院历史,培养青年检察官吃苦耐劳的精神。开展自身活动建设,积极利用业余时间组织青年团员干警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如进行篮球比赛、爬山比赛,兵乓球比赛等健身娱乐活动,增强团员干警的集体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树立良好的精神面貌。成立了县检察院青年书屋,使大家有书可读,更好地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去。
撰稿:温铭慧 核稿:谢瑞琴 打字:温铭慧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