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广东省妇女联合会下发表彰通报,阳山县院案件管理中心被授予“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这是该中心继去年荣获“市巾帼文明岗”后的又一殊荣。
阳山县院案件管理中心设立于2010年10月,同年11月在全市八个基层检察院中率先运行,现有检察官2名,均为女性、中共党员,是一支地地道道的“娘子军”队伍。一直以来,她们以巾帼不让须眉的决心和信心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甘为人梯,团结拼博、勇于探索,为了推动本院业务规范发展、研习业务运行规律、提供领导决策参考信息而默默奉献、无怨无悔,赢得了上级机关和身边同事的高度赞誉。同时,她们一直以“文明”为指引,以“岗位”为阵地,以提升素质、展示风采为着力点,以打造“阳光型、学习型、创新型”巾帼文明窗口为目标,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倡导“文明办事、优秀服务、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从每一天做起”的理念,自觉实行多岗锻炼,通过参加公诉观摩庭审、民事行政检察调研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创新实行公安案件材料同步移送纸质及电子版扫描件。为了工作需要,还推出了延时服务,擦亮了“巾帼文明岗”这一品牌,是我们检察官的“形象大使”、到访者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