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解决司法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阳山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为其发放救助金12万元,同时送去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关怀。
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邓某佳(化名)涉嫌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被害后,其四个未成年子女失去主要生活来源,生活陷入了困境,对此,该院第一检察部及时将该线索移交第三检察部。
该院经过实地调查,并仔细查阅相关案件材料,确定被害人的四名未成年人子女急需社会给予特殊、优先和全面保护。为了帮助被害人的子女走出生活困境,10月16日,该院司法救助案件承办人主动上门联系其家属,并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以此获得帮助。10月20日,被害人子女的代理人邓某某向该院正式提起司法救助申请,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调查走访、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方式,深入了解被救助人及其家庭情况后,仅用九个工作日时间就成功的为被救助人发放了救助金,帮助其缓解了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为做好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近年来,该院切实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将司法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未成年人保护统筹融合,主动寻找救助线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新做法,切实保障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入推进。
2014年至今,该院共受理了10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其中作出救助决定9件,向17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共计360218元,惠及9个困难家庭,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彰显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下一步,该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群众,传递好检察温度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