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效果,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2月10日上午,阳山县检察院对4名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慰问活动,为他们和家人送去了大米、牛奶、书本、书包等慰问物品和真挚的关怀。
活动当天,检察干警来到救助对象的家中,细心地与他们进行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了他们生活现状、学习情况、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以及目前存在哪些实际的困难等。“这4个孩子很不幸,他们小小年纪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最大的11岁、最小的才年仅3岁多。我家中上有80多岁高龄的父母要赡养,下有这4个未成年孩子要抚养,平日里仅靠我夫妇打工维持生计,甚是艰苦。幸好得到阳山县检察院的帮助,为孩子们发放了12万元的救助金,让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得到了有效保障,我一定会让孩子们好好读书,将来回报社会。” 在现场,不善言辞的邓某(孩子的伯父)向回访人员说道。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重要职责。为做好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阳山县检察院不断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面履行司法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将司法救助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统筹融合,主动寻找救助线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新做法,切实保障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入推进。
近年来,阳山县检察院共救助因案致困群众22人(其中未成年人9名)、发放救助金共计53万余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并不定期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多种形式的跟踪回访,把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延伸到被救助人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巩固司法救助工作的成果,切实将党的关怀和检察温情传递到救助对象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