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工商联的协调联动。一是建立日常联系机制。由市委统战部牵头,信宜市检察院办公室与信宜市工商联综合部为具体联络部门,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宜市检察院与信宜市工商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建设活动情况,通报检察机关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回应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商定相关工作事宜,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信宜市检察院办理的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涉民营企业案件及对社会影响大、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向信宜市工商联通报,主动征求工商联意见,注重从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合力采取处理措施,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建立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畅通企业家申请检察监督渠道。一是落实司法保护政策。信宜市检察院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没有变”,切实讲清弄透做实,注重倾听企业诉求,认真核查案件线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依法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和自主经营权。二是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坚持惩治犯罪与依法帮助民营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构建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于一体的服务保障体系。对检察办案环节可能对企业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防范预案,及时进行有效处置,把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三是强化监督与引导。信宜市检察院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强化对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涉诉活动的法律监督,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信宜市工商联教育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强化法治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履行职责,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三、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全面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一是开展定期走访。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信宜市检察院与信宜市工商联共同走访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定制”急需的“检察产品”,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组织联合调研。信宜市检察院和信宜市工商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适时开展涉及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相关问题的联合调研,切实了解企业所需所盼,对调研中发现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树立检察良好形象。一是拓宽监督途径。信宜市检察院优先考虑邀请民营企业家中的党外人士和工商联、商会工作人员担任特约检察员。在研究重大检察决策和改革举措时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二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信宜市检察院与信宜市工商联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
五、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搭建沟通协调桥梁。一是互通工作情况。信宜市检察院与信宜市工商联定期互相通报工作情况,通过“两微一端”及赠阅资料等方式,向信宜市工商联通报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经济方面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部署以及对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信宜市工商联及时向信宜市检察院通报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法治需求,根据检察机关需要,邀请知名企业家为检察机关介绍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共享信息化平台。信宜市检察院充分运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平台,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举报控告等服务。对工商联反馈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检察机关优先受理,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并及时向市工商联反馈处理结果。三是提供法律帮助与咨询。信宜市检察院在信宜市工商联设立派驻检察联络站,定期选派检察官开展法律服务,通过开展双向互动交流,帮助民营企业及时掌握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强化守法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联合开展宣传培训,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开展宣传活动。信宜市检察院会同信宜市工商联积极到民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教育;利用检察开放日,邀请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准确了解企业家的司法需求,帮助企业家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信宜市检察院与信宜市工商联共同组织走进企业商会,每年开展“面对面”法律知识讲座,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