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出事后,我都不知以后该怎么生活下去,幸好有你们检察机关开解我,帮助我……”刑事被害人家属陈某哽咽地说着,一直紧紧拉着承办检察官的手不放。
天降横祸,家庭重创。2018年9月20日凌晨四点,被害人林某贵如往常一般在东城市场路口路段打扫卫生,不料被李某驾驶无证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撞上,受伤送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李某逃逸,被害人子女均在外打散工,经济收入微薄,而同是环卫工人的配偶陈某因打击太大身体每况日下,需要看病吃药。同时因交不起医药费、冰冻费,被害人遗体一直没能安葬。这一变故对陈某一家造成极大的打击。
后肇事者李某被抓获归案,没有能力支付赔偿款,以交通肇事罪被判了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陈某一家认为判决结果有失公平,向化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经过调阅全案卷宗材料,充分听取申诉人意见,认真比照类案后,认为原判决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量刑在法定幅度内,不符合抗诉条件。检察官耐心向陈某答疑解惑,详细解释法院认定事实、采信证据、定性量刑的原则与依据,并多次电话联系陈某在外地打工的儿子,通过其做好对陈某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在多番沟通解释后,陈某对该案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认识,表示愿意服判息诉。
检察官考虑到陈某一家经济困难,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向陈某详细说明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原则、申请条件及办案流程,向其送达《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权利告知书》,罗列申请材料清单,指引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因当事人和所属单位合同问题,无法开具家庭困难证明材料,检察官主动与当事人所在公司协调,积极协助其取得证明材料。最后化州市检察院向陈某发放救助款人民币3.8万元,缓解这个不幸家庭的燃眉之急。
2019年9月30日,陈某郑重地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为人民,救困救难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检察干警手中,由衷感谢检察机关对其家庭的关心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