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茂名市检察院联合茂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实地走访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基地,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
3月4日上午,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会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电白区黄岭镇家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走访和普法宣传。走访组查阅了饲养动物的登记台账,实地了解目前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以及圈养封存情况,询问合作社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饲养动物的防疫检疫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针对养殖户较为关注的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能否交易以及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名录范围等问题,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向养殖户宣讲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决定》等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并对养殖户提出的涉疫情防控的有关法律问题给予释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