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茂名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办案工作同步抓紧抓好,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刑事案件143件202人,其中,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案件7件7人,批准逮捕3件3人,起诉1件1人,涉案金额达到130余万元。
一、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办案工作效果和安全
根据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快速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以及《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迅速响应,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刑事案件提讯犯罪嫌疑人等提讯有关工作的办理操作指引》,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提审等有关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对于涉疫情案件,特别是重大、敏感、复杂案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审判,确保办案效果和安全。
二、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从严从快惩治犯罪
一是全面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针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涉疫情防控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全介入、早介入、全覆盖”,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作用,强化沟通协调,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确保案件定性精准,证据收集完善,问题处理到位,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奠定基础。二是全面提升惩治涉疫情犯罪效率。针对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当严则严,快捕快诉,用足用好法律利器从严从快惩治涉疫情防控犯罪,回应社会关切,震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如依法批捕了涉案金额达1275000元的苏某聪口罩诈骗案,起诉了非法售卖体温枪的陈某茂涉嫌诈骗罪案。三是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为确保依法保质与从严从快的有机统一,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指导组,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办公形式,对全市案件特别是涉疫情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充分运用“智慧检务”工程的远程提讯、远程庭审以及采用书面审查与网络办理相结合等方式,做到既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安全,也不漏掉任何一个办案审查的“规定动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案件办理深入细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警示教育。对我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涉疫情防控7件案件,以及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充分展示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决心。二是上好检爱法治课堂“开学第一课”。通过搭建与教育专线链接平台,将“法治进校园”例行活动搬进云平台。今年2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录播6期法治宣讲课程视频,其中3期视频已上线茂名教育“人人通”平台,可为全市1610所学校110多万名中小学生提供远程法治教育。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发挥检察优势,正面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知识、涉疫情案件信息706条,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