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州市检察院对部分镇(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并重点对辖区所有“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专项监督。
化州市辖区在矫的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8人,其中法院裁定2人,监狱主管机关决定6人。化州市检察院认真查阅了所有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的案卷,对病情鉴定是否符合法定标准、保外就医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了逐人逐案审查。重点检查了保外就医社矫人员是否按规定每个月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提交病情复查情况、办理外出请假手续等情况。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其是否按时到司法局报到登记,是否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是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专项检察进一步规范了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加强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化州市检察院将继续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常态化监督,防止脱管、漏管、“一保到底”乃至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并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依法及时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