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电白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加强对挂点帮扶的麻岗镇那笈村和观珠镇合利村的帮扶力度,强化基层基础,推进精准扶贫,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三个强化”,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电白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贯彻落实上级精准扶贫工作精神,制定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为副组长以及其他四名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干警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组,具体负责精准扶贫工作。
(二)加强督导,强力推进工作。为了切实增强对贫困户的帮扶力度,电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波同志亲自担任麻岗镇那笈村驻村第一书记,多次到村和深入贫困户家庭,宣讲有关政策和法律,调研脱贫良策,建强基层组织,全方位落实帮扶措施。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到帮扶村走访调研,了解村情民意,征求意见建议,并适时召开扶贫攻坚工作现场推进会,研究帮扶措施,领导小组成员每个月不少于一次下乡到户指导督查扶贫工作。精准扶贫工作组长期驻村,及时根据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帮扶工作计划。
(三)严明纪律,强化务实作风。严明驻村纪律,对工作组成员严格考勤,要求检务督察人员对驻村扶贫帮扶组员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不按要求驻村、驻村扶贫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扶贫帮扶组员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以务实的工作造福群众。
二、坚持“三个到位”,确保精准识别
(一)精准调查,打实基础。工作组按照扶贫工作要求,与村镇干部一起,历时30余天深入到贫困农户家中,逐户逐人调查了解情况,反复宣讲扶贫政策,了解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精准掌握贫困户的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贫困户登记表,摸清每一个贫困户的具体情况,询问他们的诉求,避免撒大网式的粗放型扶贫,为接下来有针对性地因人因地施策提供科学的参考。切实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为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打实基础。
(二)建档立卡,开展“结对帮扶”。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电白区检察院最终确定麻岗镇那笈村和观珠镇合利村共有贫困户44户62人,其中五保户35户35人,低保户9户27人。工作组对确定的贫困户,挨家挨户进行走访,建立相应的台账,指定帮扶责任人,发放帮扶便民联系卡和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实行“一对一帮扶”,同时,在贫困户房前贴出驻村帮扶公示牌,将帮扶责任人的姓名、电话等予以公示。
(三)精准施策,真情帮扶。电白区检察院对贫困户子女上学、看病就医、住房安全等问题,坚持一户一策、精准施策。配合村委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整治,帮助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截至目前,该院共筹资8万多元,慰问帮扶村贫困户200余人次,先后走访慰问70多户贫困户,为其送去大米、花生油、慰问金等;针对4个贫困对象没有户口的问题,该院安排了3个专人和专项经费2万多元,积极联系协调区公安局、区民政局,为贫困户办理了户口登记,并为其申请到低保金、五保金,跟踪落实医保,解决了生活困境;组织全院开展为帮扶村孩子捐衣捐款活动,全院干警职工共捐出衣物300余件,现金7000余元;工作组协调争取上级资金60多万元,单位筹资10多万元对麻岗镇那笈村的20户危房进行改造,为每户购买家具、家电及生活用品,确保帮扶户顺利搬迁入住。此外,在台风来临前,工作组及时到驻点帮扶村开展防台风工作,查看帮扶户家中抗风准备、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临时应急转移安置点,确保帮扶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三个突出”,提升帮扶效果
(一)突出政策帮扶,切实改变贫困局面。工作组把服务民生、落实产业发展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考虑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多项帮扶措施。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贫困户有的希望饲养土鸡,有的希望种植大棚蔬菜,有的希望领取补贴,驻村干部根据贫困户的需求,全部逐项落实,推动贫困户早日脱贫。下一步,电白区检察院驻村工作组计划联合医院开展为帮扶村贫困户送医活动,组织医疗队到村里为村民进行免费体检和医疗。
(二)突出帮扶村党建工作,增强“两委”凝聚力。电白区检察院驻村工作队把帮扶村的党建工作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帮助帮扶村党支部完善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和考勤制度,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工作计划。七一前夕,该院各党支部与帮扶村党支部共同开展扶贫慰问活动,党员代表与帮扶村全体党员共同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为党员上党课,切实提高了帮扶村的党建水平,增强了村“两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突出送法进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在开展扶贫工作的同时,不忘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普法手册等形式,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和检察机关工作职能,敦促农民群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乡村两级组织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规范基层组织依法行政,确保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