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应信宜市林业局邀请,信宜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该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就该市林业局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信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勇和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干警,信宜市市林业局局长丁毅、副局长兼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海华、副局长吴风华、森林公安分局全体干警、法制股干部参加座谈。
会上,张海华副局长首先介绍了信宜市林业局近年来的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广东省检察机关对林业部门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其他省市案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院执行等方面谈了其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提出了信宜市林业局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认为必须要通过司法手段震慑公益损害人,才能真正解决信宜市林业资源的公益保护问题。
信宜市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副部长陈能江对公益诉讼相关依据和办案规程作了简要介绍,并认为,行政执法单位是维护公益的主力军,信宜市林业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依法及时全面客观收集公益诉讼证据,做到精准执法、精准监督,从而达到精准诉讼。在具体案件中,把握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办理刑事案件调查取证的优势,大大减少收集、固定证据的困难。探索开展林业资源保护这类型公益诉讼,信宜市检察院依法予以支持。
何勇副检察长表示,此次座谈会是信宜市林业局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对该局理解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表示感谢,无论是行政执法监督还是公益诉讼,目的都是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益,日常的沟通联系和具体个案的交流探讨,是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手段,可以提高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质效。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维护公益需要各方的群策群力和密切协作。
丁毅局长表示,检察院的指导明确了三点工作重点: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及时全面对损害公益的案件登记造册,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及时汇报工作,将信宜市林业局无法解决的问题形成报告,及时向信宜市委市政府作汇报;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在信宜市检察院的监督与支持下,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此次座谈会,是信宜市行政机关首次就公益诉讼工作主动邀请信宜市检察院召开的专题座谈会,是对信宜市委印发批转的《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稳步推进,相信会有越来越多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加入公益诉讼工作行列,共同保护信宜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