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电白区检察院民行科联合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执法大队一同前往观珠镇对李某某、刘某某等人违法倾倒“酸渣”污染环境现场进行核查、勘验,积极落实公益诉讼工作。
该现场位于电白区观珠镇棠芾村委会烂岭峡谷深处,现场堆积着大量类似沥青状的黑色流质物。这些流质物散发着阵阵恶臭,附近的林木也无法存活。经了解核实,这些类似沥青状的黑色流质物(酸渣)属危险废物,数量高达500吨,自两年前被李某某、刘某某等人倾倒在该处以来,有关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有效环保治理措施,对周边环境及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该院民行科干警对现场进行勘查、拍摄,作为证据予以保存,并于2月28日立案。
新年伊始,电白区检察院民行科积极采取措施进村下乡,多种渠道摸排线索,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共识合力,为打开公益诉讼新局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