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检察院出台《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办法》,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保护全市企业和个人合法产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该《实施办法》共分为6个部分。一是深刻认识产权保护重要性,严格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总体要求。明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总体要求,提高产权保护重要性认识。二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准确把握关于产权的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三是找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点,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实行产权司法保护精准化,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不同经济主体司法保护各有侧重点,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切实维护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四是突出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涉产权案件的刑事侦查、诉讼、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公益诉讼和行政违法监督。五是增强服务经济主体意识,切实有效履行社会责任。帮助产权主体提升自身防范风险能力,围绕产权司法保护开展法治宣传。六是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全面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推行工作制度化,强化产权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