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检察院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公安机关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
时间:2018-04-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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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茂南区检察院未检办干警在办理相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茂南区公安机关在讯问或询问女性未成年人时,没有女工作人员在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为确保今后公安机关不再发生类似的违法行为,茂南区检察院未检办向该区公安机关发出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其在今后案件侦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决纠正类似违法行为,充分保障女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