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化州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案件侦查员、涉案当事人以及基层乡镇干部等对彭某某妨害公务一案作不起诉公开听证审查,取得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公开审查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结合具体案情及法理、情理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及当事人分别发表意见,参会人员均认为检察机关对彭某某作出的不起诉意见客观、公正、合理,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一致同意并支持检察院的不起诉意见。彭某某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并当场向本案受害人赔礼道歉,表示愿意接受处理,改正错误。
今年以来,化州市检察院已多次举办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是化州市检察院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提高执法透明度、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借助公开审查听证会对群众进行普法释法,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