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州、吴川两地检察机关联合环保局开展执法行动,对吴川市检察院、环保局反映的位于化州市良光镇的许某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违法排污一案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在化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的现场监督下,化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养殖场进行了拍照、取样,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经查,该养殖场位于吴川市塘口镇生活饮用水储备水库——曲江水库的北面,属于禁养区范围,最近的猪舍离水库约3米。该养殖场既没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获得批复,也没有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及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只建有简易的沼气池和三级化粪池,通过管道将化粪池废水违法排放到化州良光茅山村的农田。平时,养殖废水通过渗透的方式污染曲江水库,严重威胁吴川市塘口镇的饮水安全,若遇到暴雨等情况,养殖废水将直接流进曲江水库。化州市环保局依法当场对许某作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决定,并按程序对许某污染环境的行为进一步处理。
通过这次两地检察机关、环保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了跨行政区域环保领域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处理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守护饮用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