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化州市检察院将预防冤假错案工作作为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在思想上加强教育,在办案中严把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严把思想认识关,加强干警执法理念教育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及“纯洁政法队伍 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等活动,全面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不断增强检察官职业责任感,筑牢思想防线,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净化检察干警队伍,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精细化意识、与时俱进意识、危机意识”,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冤假错案。
二、严把侦查监督关,加强侦查机关办案监督
不断完善与侦查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和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呈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就侦查是否依法依规,证据收集是否全面、及时、准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监督,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检察建议书》88份,促进刑事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化。坚持对重特大案件及新类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近年来共对27件案件提前介入监督指导侦查。完善退回补充侦查机制,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277份。
三、严把审查起诉关,加强移送起诉案件监督
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坚持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严格规范侦查机关取证行为,坚决依法排除以刑讯逼供等手段获取的非法证据。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作为重点告知事项在权利义务告知书中予以告知,并要求办案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作重点说明。及时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295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311人次。
四、严把审判监督关,加强审判违法行为监督
针对庭审过程中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5份、《检察建议》147份,加大对审判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检察监督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如在梁某柱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中,在开庭期间法警没有将其手铐打开,侵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该院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