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茂南区检察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茂南区法院当庭宣判,区检察院提出的适用简易程序和从宽量刑建议均获得区法院支持,整个庭审用时不到10分钟,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为顺利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工作,积累办案经验,茂南区检察院先后到茂南区公安局、茂南区法院、茂南区司法局调研,通过沟通协调,与上述单位就如何筛选案件、委托律师、简化庭审、从宽处理等多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问题达成初步意见。
日前,茂南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了几宗案件,如蔡某某涉嫌盗窃案、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车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等。该类案件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同意承办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并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较普通案件办理时间缩短70%以上,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后,茂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做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从宽从快的刑事法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