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州市检察院就王某某销售假药一案向化州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峥鸣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起诉。
张峥鸣检察长全面、认真审查该案书面材料,并与案件当事人面对面核实具体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未经批准,私自配制药品并在网上销售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假药,已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
在公示期满后,没有适格主体对该案提起诉讼。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避免更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根据法律规定,张峥鸣检察长将该案层报茂名市检察院批准后,向化州市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