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化州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化州市看守所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律师等各界代表参加。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汇报,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分析了犯罪原因、犯罪的主观故意和社会危害,并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各方代表分别发表意见,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一致同意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公开审查工作规范、程序严谨,办案公开、透明,既严格依法办案,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