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签署的《意见》,明确检警双方在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刑事案件沟通协商、推进海上诉源治理、联合调研和督查、案件研讨和业务培训等协作配合机制,在海上刑事犯罪打击、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海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电白海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