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南区检察院联合茂南区公安分局对辖区9家宾馆、旅店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督查。
本次重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在本区发生过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宾馆、旅店进行检查。检察干警、公安民警通过查看入住登记系统、询问是否履行“五必须”规定、落实“一人一证拍照登记”、在显着位置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检查,发现部分旅馆存在不按照规定张贴“五必须”规定的海报、用充电宝遮挡“未成年人入住需监护人陪同”警示、不清楚“强制报告”制度的要求等问题。
检察官现场向发现问题的宾馆、旅店强调国家关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安全保护义务相关规定,强调不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旅馆从业人员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培训和学习,同时向被检宾馆、旅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旅店经营者表示,一定认真督促每一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坚决杜绝在其经营场所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以来,茂南区检察院积极走进茂南区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茂南区社会福利中心、未成年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组织,就制度的具体内容、相关组织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宣传,使未成年人得到及时保护,在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茂南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监督专项行动及其他护苗专项行动,共同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织牢织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