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这次会议正式提出和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王天鸿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一是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新指引,为维护国际法治秩序贡献了新智慧。
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深入开展宣传调研,谋实谋细贯彻举措,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
三是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